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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录取程序

入学申请资格

1)国籍及学历资格条件

  • 新生: 父母均为外国人的外国人,国内或国外的正规一般高中毕业(将毕业)生,或本人为外国人,在外国进修相当于韩国小学、中学、高中的所有教育课程者。
    插班生: 父母均为外国人的外国人,国内或国外的正规一般高中毕业(将毕业)生,或本人为外国人,在外国进修相当于韩国小学、中学、高中的所有教育课程者中,满足以下A或B的条件,并希望插班本校三年级的学生。
  • A. 在国内外四年制以上大学最少进修相当于两年以上课程的学分后结业
    B. 进修国内外2/3年制专科大学所有教育课程,并取得或即将取得(专业)学士学位者。

2)语言资格条件

  • 新生·插本生共同
  • 取得公认韩国语水平考试(TOPIK)3级以上的人

招生单位及招生条件

招生单位 新生 插班生
机械工程学科 O O
机械设计工程学科 O O
机械电子工程学科 O O
电子工程学部 电子工程学专业 O O
IT融合专业 O O
计算机工程学部 电脑工程学专业 O O
软件专业 O O
游戏工程学部 游戏工程学专业 O O
娱乐 计算机专业 O O
新材料工程学科 O O
生命化学工程学科 O O
纳米-光工程学科 O O
能源·电气工程学科 O O
设计学部 产业设计专业 O O
设计工程学专业 O O
融合设计专业 O O
经营学部 经营学专业 O O
e-商务专业 O O

提交材料

No. 提交材料 新生 插班生 备注
1 入学申请书 O O  
2 个人基本信息 O O  
3 自荐书 O O 用韩国语编写
4 证明照3.5cmX4.5cm) 3张 O O  
5 学历查询同意/确认书 O O  
6 财政保证人财政保证书 O O  
7 高中毕业证明(原件)
(不能提交原件时,可提交复印件)
O O
  • ※ 相关国家公证
  • ※ 法务部公告国家强化学历证明方法:参考下面的注意事项
8 高中所有年级成绩证明
(原件)
O O
9 转籍大学毕业(结业)证明(原件) O O
10 转籍大学成绩证明(原件) O O
11 本国政府机关发行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可以确认申请人和父母的国籍及亲子关系的材料)
例)户籍证明)
O O
  • ※ 相关国家公证
  • ※ 不能提交原件的国家,可以提交复印件
  • ※ 建议领事认证
12 本人护照(国籍/照片页面复印件) O O  
13 父母护照(国籍/照片页面复印件) O O 可以用本国身份证(复印件)代替
14 本人本国身份证(复印件) O O  
15 本人外国人登记证(前/后复印件) O O  
16 银行余额证明(原件)(需要与户主的关系证明) O O * 希望用财政保证人的财政、在职证明、收入证明等代替时,请咨询。
17 出入境事实证明(原件) O O  
18 TIPIK成绩证明(原件) O O 承认三级以上成绩
19 报名费 100,000KRW O O 中小企业银行/ 539-000114-01-587 韩国产业技术大学
20 健康诊断书(原件) O O 限于合格者在入学之前提交
21 医疗保险加入证明(原件) O O 限于合格者在入学之前提交

※提交材料为韩国语或英语以外的语言时,应用英语或韩国语翻译公证后提交。

※ 法务部公告21个国家(中国、菲律宾、印尼、孟加拉国、越南、蒙古、泰国、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印度、缅甸、尼泊尔、伊朗、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克兰,尼日利亚,加纳,埃及,秘鲁)提交学历证明材料时,需要在以下方法中选一。

  • 得到 海牙认证(Apostille)确认的学历等证明材料
  • 得到驻在国韩国领事或驻韩本国公馆领事确认的学历等证明材料
  • 中国教育部运营的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发行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书(限于取得中国内学历、学位者)

提交材料时注意事项]

  • 申请人要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学校申请书和相关材料。
  • 提交的入学申请书和申请材料不予返还。但,如果所提交的材料为原件时,限于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期间返还相关材料(需要携带身份证),但该期间以后学校方无责任保管相关材料。
  • 入学申请书填写错误、遗漏填写事项等因申请人的失误而发生的问题属于申请人本人,对此不得对学校的处分提出异议。
  • 提交材料不完善或提交材料和填写事项判断为虚假,还有认为申请动机不明确时,被排除在材料审核对象之外。
  • 校方受理的材料不得取消或修改其内容,所支付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 缺考者视为放弃应考,并处理为不合格。还有,面试时未携带身份证(居民登记证、学生证、护照)者,在应考时会受到限制。

选拔合格者

1)审核方式

材料审核 韩国语水平(TOPIK3级) 面试
通过或失败(Pass/Fail) 通过或失败(Pass/Fail) 通过或失败(Pass/Fail)

2) 发表合格者及注册

  • 有关合格者的所有公告事项会个别通知。
  • 合格后如果不希望注册,应立即向本校表示放弃注册的意思。。
  • 合格者收到合格通知书及注册材料后,在注册期内未注册时,视为不合格。

申请人注意事项

  • 与在原大学进修的专业无关,可以申请所有的专业。但,插班非同一系专业时,需要进修相关专业指定的专业基础课程。
  • 在转籍大学因为处罚而除名者不能申请。
  • 申请专业是只能申请各专业的第一志愿(在本校内不能双重申请)。
  • 双重国籍者不能申请。
  • 不公开有关招生录取的事项及成绩。
  • 有不正当行为者,当年的考试视为无效,并剥夺外国人招生录取资格。
  • 判断为未达到本校期待的修学能力者及达不到申请资格者从选拔对象中除外。
  • 招生时缺席者视为放弃应考,并处理为不合格。还有,面试时未携带身份证(居民登记证、学生证、护照)者,应考时会受到限制。
  • 禁止双重注册。几个大学(大学、产业大学、教育大学、专科大学)重复合格时,只能在一所大学注册,如果双重注册,会取消所有大学的合格。
  • 学校对于合格者发行‘标准入学许可书’,不代理邀请人资格申请签证相关的业务。
  • 合格录取的学生入学后6个月内学历查询得不到回信时,需要本人直接与毕业大学联系进行学历查询,如果学历查询最终得不到回信,就会取消录取。
  • 达不到申请资格者及提交材料虚假填写、伪造、有其他不正当行为时,会取消合格或录取。
  • 材料审核期间如果变更联系电话,必须要通知本大学,防止申请人受到损失。
  • 招生简章未规定的事项遵从本大学另有规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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